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是一个沉重又不能回避的话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年4月发布的今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人,同比上升2.2%。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个数据来看,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浙江省性侵未成年案件的现状
年5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年)》,年至年期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人,占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68.4%。其中年人、年人、年人。从判决情况看,重案占比较高。如年一审判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占判决数9.9%。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征
从司法机关公布的数据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加害人为熟人的占半数以上,主要表现为邻里、房东、老乡、师生等关系。被害人则主要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为主。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应如何处理
不要责怪未成年人,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如果未成年人可能遭受性侵,家长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表现消极,尤其不要因此责怪或打骂未成年人,更不要在未成年面前大哭大闹。家长要让未成年感到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中,而不能让未成年人认为被性侵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愧疚感和羞耻感。
家长和学校应该及时报警,不可隐忍。尽早报警不仅有助于公安机关及时收集相关的犯罪证据,也有利于早日抓住加害人。不报警实际上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会助长其气焰,甚至有可能会促使犯罪分子连续作案。
收集与保存相关证据
1.进行法医检查
未成年人被性侵后应尽快进行法医检查,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的价值可能会削弱,躯体损伤的愈合、处女膜损伤愈合、与侵害人有关的血液和精液证据会消失,公安机关也将失去收集犯罪证据的最佳时间。如果存在无法第一时间由法医进行检查的情形,可以找一家权威的法医鉴定机构或者找一家有人体损伤鉴医院进行检查。
通过法医鉴定搜集以下证据:①被侵害人曾遭受到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②性侵案中的双方发生了生殖器接触;③被侵害人未曾给出有效同意,比如被侵害人是精神病患者、被侵害人被下迷药或者灌酒至不省人事等。
2.保存重要痕迹,生物样本
(1)保留所有可能有侵害人DNA以及能够证明暴力的物品或者痕迹。不要洗、换以及抖被侵害时穿着的衣服,在性侵过程中,衣物上很可能留下有价值的证据,被害人可以更换衣服,但不要将衣物清洗或丢弃,可以将衣物妥善保存在干燥的地方。
(2)在法医对身体进行检查检查之前,不要洗澡、洗手、漱口以及刷牙,这些行为都会导致留存在身上的证据灭失。
3.及时进行体内药物残留检测
如果怀疑自己有被下迷药或者灌酒,需要告知法医或医生。如果怀疑下了麻醉、迷幻药,可进行体内药物残留检测;如果有饮酒也可以进行检测,这样可能可以证明被害人是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同样,如果拖延时间过长,体内的酒精和药物会被完全代谢掉,检测不出痕迹。
4.电子数据的保存
未成年被害人与加害人联系的手机短信、互联网即时聊天工具存储的聊天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这些证据材料通常具有一定的保存期限。由于存储设备存储期限较短,超过期限会被自动覆盖,如果不及时收集固定,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容易灭失,无法再进行收集固定。
做好事后避孕措施
如果在遭受性侵时加害人未戴避孕套,事后应该带未成年人就医并按医嘱服用紧急避孕药。如在对未成年人采取事后紧急避孕措施后仍不幸怀孕的,一旦出现了妊娠反应,应该及时就医,做出正确的选择。
预防性传播疾病
发生性侵行为后,应当注意进行以下疾病预防:
(1)淋病和梅*。可以考虑服用头孢曲松和阿奇霉素来预防梅*和淋病。
(2)乙肝。如果未成年人在被性侵害之前未经免疫,则应在急诊护理时接种乙肝疫苗,然后在1个月和6个月时重复使用。如果之前注射过乙肝疫苗,需要注射乙肝疫苗强化注射液。
(3)艾滋病。发生了阴道、肛门、口腔等性交,就会有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可以考虑服用抗HIV药物,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医生或者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以上药物列举仅为示意,具体治疗方案需遵医嘱。梅*、艾滋病病*由于具有窗口期,所以如果不能确认侵害者是否携带病原体,需要重复检查。
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