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网络上出现了一则热门新闻:“男童治疗期间感染艾滋病获赔40万,疑输血时感染”。
两年前,时年7岁的小宝遭遇车祸,伤势严重,经过输血、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宝在接受治疗后,竟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小宝母亲说,孩子还这么小,不可能存在性行为。随后,小宝父母均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均不是艾滋病*携带者,“小宝手术时输入了4袋血,应该是输血过程感染的。”
医院输的4袋血液为市中心血站提供,血液制品由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因认为血液有问题,小医院、市中心血站及血液制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万余元。
在起诉阶段,医院认为,医院治疗外,还医院及上海交通大医院南院治疗过,不排除感染的可能性。随后,小宝父母医院。
今年10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宝感染艾滋病*排除性传播和母婴传播,因此传播途径只能是血液传播。医院和血站等5被告共同赔偿40余万元。判决后,小宝父母不服。11月2日下午,小宝母亲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民事上诉状。
此事在网上受到了广泛